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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一歲的我...發發牢騷..

二十一歲的我...發發牢騷..

發現﹐喜歡上他﹐讓自己原地踏步﹐甚至退步了。
不關他的事﹐因為讓我原地踏步的﹐不是他﹐而是那份感覺。
常常以為﹐希歡他﹐就得把握時間和他待在一起。
浪費了這麼多時間﹐才領悟到﹐原來不是的...
喜歡一個人﹐不是這樣的。

喜歡一個人﹐不只是喜歡的感覺。
喜歡一個人﹐是應該讓我進步﹐而不是往後退的。
如果喜歡一個人﹐反而讓我退步﹐這一個人﹐不值得我去喜歡。
原因很簡單: 代價實在太大了...

曾經以為﹐能夠改變他。
一對相愛的人﹐也不可能改變對方﹐更何況是暗戀他的我?
不放棄﹐因為喜歡著他﹐想拉他一把。
只是﹐我不是他的誰...是的﹐我誰也不是...
我憑什麼要他聽我的。
我究竟又是為了什麼賠上自己的時間去拉他一把...
當我已經非常清楚並了解﹐我做的一切其實都是徒勞的﹑不值得的...
卻依然盲目地由得自己繼續付出...
毫無回報的付出...
從一直嘮叨他﹐勸他上課﹑交作業﹐叫醒他去上課﹐勸他戒菸....
到現在心疼他晚上失眠﹑陪他失眠﹐陪他玩電玩﹐笨笨地買蘋果給他吃﹐只因讀了那篇關於抽菸的人應多吃蘋果的報導...

當然﹐他並不是一個爛人。這一點﹐不只是我相信﹐而是他的確很不錯。
他是一個好男孩﹐只是他還年輕﹐他有他的夢﹐他有他的理想...
他是關心我的﹐我知道﹐出自朋友的關心。
他是我很要好﹐很親近的朋友。
他對我﹐很好...
作為一個朋友﹐他算是很疼我...
我用"疼"...因為我有被疼的感覺。
我知道我是幸福和幸運的。
因為我的好朋友們﹐都很疼我...因為﹐那種被疼的感覺﹐我是能感受到的。
在這裡﹐要對他們說:" 謝謝你們。認識你們是我的福氣。"

今晚﹐我很感性。^^
因為覺得自己突然醒來了﹐醒的好像有點遲了。

今晚﹐我決定放棄喜歡他了。
決定不再傻傻地還在奢望一些不可能發生的。

把我有的愛﹐一半給爸爸媽媽﹐另一半的1/3給自己﹐1/3給弟弟和妹妹﹐剩下的給疼我的阿姨舅舅﹑心腹好友...

要愛自己﹐才能讓別人也愛我..
要愛自己﹐才不會讓自己再迷失..
要愛自己﹐明天才會更漂亮..
要愛自己﹐才能對爸爸媽媽有交代..

愛自己﹐才能往前走。
往前走﹐才沒有辜負你的生命。

加油。
記得﹐要愛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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