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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“一夜情”该守的规矩~

玩“一夜情”该守的规矩~

和中国相对保守的社会风气不同,西方对一夜情(onenightstand)的态度是比较开明的。在美国,左派人士相对集中的东、西海岸,以及信仰新教的西北欧国家,一夜情是一种相当常见的生活方式,也是单身男女寻找身体慰藉、宣泄欲望的合理方式。对于那些长期独居未婚,且出于青壮年时期的年轻人,周围的人通常会鼓励他(她)去寻找一夜情。因为在西方价值观中,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解决生理负担并不是什么难堪的事。    在相对保守的天主教与东正教国家,如西班牙、希腊,一夜情曾一度是禁忌的话题。但70年代之后,随着整个西方世界性观念的逐渐开放,一夜情也已经成为人们心照不宣支持的一种方式。
    寻找一夜情对象的场所很多,最常见的自然是夜间营业的酒吧。在西北欧,由于文化环境相当宽容,因此阿姆斯特丹、汉堡等历来以红灯区闻名的城市有专门以“一夜情”为主题的酒吧。那里没有独特的爵士乐演出,也没有整夜站在台中央讲笑话的司仪,只有无数瞪大眼睛寻找合适对象的男男女女。而大学区附近的那些比较有名气的酒吧,也因为经常汇集外观较好、较年轻的大学生而成为一夜情的温床。
一般来说,那些寻找一夜情的人都要遵守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,这对于每个人而言都至关重要。而在西方,一夜情可以成为一种缓解压力的有效方式而非一种令人指责的行为,也恰恰因为这些不成文的规矩的存在。
    首先,一夜情的双方,一定都要遵守“安全性爱”的原则,那就是使用安全套。通常在那些一夜情活动比较频繁的酒吧会所,都会设有安全套贩卖机,而几乎每个年轻人的口袋里都会随身带上一两个安全套,以备艳情突然出现。绝大多数人在没有安全套的情况下是不会和陌生人发生性关系的,因此即使在性环境最宽容的荷兰,性病的发病率也并不高。
    第二个规矩,就是两人在未达成共识继续交往的情况下,一夜情的双方不能在一夜情结束后继续骚扰对方。这自然是“一夜”情的本质。不过因性而生爱,最终成为真正情侣的例子屡见不鲜。我的一个美国好友Emily,上个月刚刚结婚,对象就是一个曾和她在拉斯维加斯发生一夜情的男人。不过无论如何,“识趣”还是一夜情参与者需要遵守的基本规则。不过通常执行起来很困难,因为两个人里总有一个人依恋对方多一些。绝大多数因一夜情而惹来的麻烦都与此有关。
    第三个规矩,看起来就如同产品的售后服务一样,而这一条也更可以反观到西方文化对这种行为的人文关怀,那就是,一旦某人发现自己传染上了某种性传播疾病,那么他(她)有责任与所有曾与自己发生过一夜情的对象取得联系,告知实情。这一条听起来有些滑稽——自己得了性病,哪里还有心思去管他人死活?而实际上,绝大多数人都在恪守着这一条。而通常一夜情结束后,双方至少都会互相留个电话号码。
一个丹麦朋友,男孩子,很年轻,是个私生活非常混乱的人。他曾对我讲起,他有一次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得了一种很轻微的生殖系统传染病。尽管这种小病在发达的现代医学里已经不算什么,可他还是想尽办法和他能记忆起来的所有一夜情对象取得联系,要他们自己去医院检查,看看是否被自己传染。可以想象,光是列出那些曾经和自己上过床的人的名字就要耗费他多少时间!
    当然,人们如何评价一夜情并不重要,因为道德习俗每分每秒都在改变着。而安全、舒适、不会影响他人和自己的生活,才是当务之急需要考虑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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